遂宁市水利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办国办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编写。全文包括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4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遂宁市水利局门户网站(slj.suining.gov.cn/)全文公开。(地址:遂宁市遂州中路648号;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710053)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方式,学习传达上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参加水利部举办的网络答题活动,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主题宣传标语、宣传片。
(二)创新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我局设置现场宣传点位,发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宣传册1000余套、宣传资料3000余份。精心制作“你眼中的水”“节约用水从我做起”宣传片,通过遂宁电视台、市民中心及市区240辆公交车车载电视等媒介循环滚动播放。在全市800辆出租车顶灯箱广告投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标语。在遂宁市河东实验小学校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树立共同保护母亲河的意识。
(三)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我局强化“一网通办”工作力度,压缩审批时限,依申请服务事项承诺办件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承诺办理提速率达到70.45%,全程网办率达100%。创新打造“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审批模型,持续推进两项涉水审批“一件事”优化配置,依托四川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前台(线上)一体申报、集约审批、信息集成共享”方式,实现“一次办”,全面提升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2023年,共办结行政许可48件,提前办结率100%,好评率100%。
(四)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我局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对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取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备案。在发布水利工程招标信息时可同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下载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对水利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取消资格预审。
(五)重点实施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我局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开展了全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六个一批”监督监管,即对相关违法行为约谈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信用监管一批、移交司法一批。严厉打击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保卫、水土保持五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2023,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17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起,挂牌督办4起,罚款129.53万元。
(六)建好智慧采砂系统提升执法效率。我局全面完成“遂宁市智慧采砂综合监管系统”建设,该项工作被水利部印发简报全国推广。该系统采用手机APP监控、电子四联单、卫星遥感技术、水下地形测绘、电子围栏5项数字化手段,实时收集传输采运砂船舶三维坐标、挖砂深度、行驶轨迹、采砂总量等基础信息,动态监控超量、超时间、超范围违法开采情况。我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运用智慧监管系统,实时查询采砂船舶定位、行驶轨迹和采挖深度等数据,随时掌握采砂船舶有无非法采砂行为。2023年,全市共开展“云巡查”40次,累计收集采砂船定位、河道水深数据410余万条,生成告警信息7482条,移送违法线索2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起。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全局做好表率。要求各科室践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
(二)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按照《遂宁市水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利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和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印发《2023年遂宁市水利局会前学法计划》,坚持每次党组会议、局务会会前学法,全年共开展会前学法15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内容。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局69名干部职工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增强学法用法意识。组织2名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理论学习,并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
(三)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中共遂宁市委关于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的意见》《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民意收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决策比选等制度,推动决策符合基层实际、紧贴发展需要、顺应群众期盼。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票决、重大决策备案审查、决策终身负责制等制度,确保局重大事项科学民主规范。聘请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全局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行政处罚、强制、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缺少专业法治人员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有短板、水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等薄弱环节。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安排,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主线,加快破解制约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强化河长制落实,完善水利法治体系,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水平。
(一)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从政治高度谋划水利事业发展,加强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印发《遂宁市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压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有效解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涉水突出问题,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容缺预审”,推进“区域评估”,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事项,拓展审查方式。
(四)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加强水利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河长制、水土保持、节水等工作,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持续抓好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红黑”名单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水利监管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