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水利局
关于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给予
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遂宁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河东新区统服中心,各相关单位:
德阳中江至遂宁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未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单位四川遂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MA65H39M0Y)、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国之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HXM53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50051412L)予以通报。四川遂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务必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等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5〕10号)要求,强化工作管理,明确参建单位责任,落实整改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切实推动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通报统计表
遂宁市水利局
2025年3月3日
附件
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通报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具体问题 | 问题性质 |
1 | 四川遂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不合格。 | 严重 |
2 | 四川国之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结论与实际不符。 | 严重 |
3 | 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 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