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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
遂宁市水务局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信20170902202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日23:50点左右,我局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七批交办案件(编号:信20170902202)后,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南陵村涪江河畔众多砂石企业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信访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参与的市信访案件办理组,明确市水务局局长罗腾亮为主要领导,总工姚勇为责任领导,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
二、调查情况
市信访案件办理组于 2017 年9月3日 - 5日,通过走访调查、询问笔录(附件 1 )、现场踏勘(附件 2 )、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一)南陵村砂石厂和混凝土搅拌站基本情况。 经核查,在老池乡南陵村1公里长、宽度不足300米的河岸上聚集了9家从事砂石和商品混凝土经营的企业。其中,有6家办理了采砂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砂石开采、加工、销售企业,分别是 遂宁市船山区双富砂石厂 遂宁市恒志建材有限公司 船山区鑫和碎石加工厂 遂宁市丰圆建材有限公司 顺安砂石厂 遂宁市顺鑫建材厂 ;有1家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砂石加工、销售企业,是船山区万胜砂石销售部;有2家商品混凝土厂,分别是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干拌砂浆生产备案书的茂园建材有限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四德建材有限公司 (附件3)
(二)关于砂石企业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核查,上述9家企业在2017年8月份以前,一直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和运输活动,个别企业甚至通宵作业,厂区和道路洒水不到位,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附件4)。
船山区水务局已于7月21日,正式印发《沿江采砂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附件5),要求涪江船山区段所有砂石企业必须按环保要求整改,且整改后必须经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交运局及乡镇政府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加工和销售。
据群众反映,“附近的砂石厂停产大概有1个多月,这几天有些砂石厂晚上又开始在往外拉砂石,噪音和振动很大,对生活影响非常大”(附件4)。调查组通过查勘现场和老池乡政府巡查记录(附件6),判定是 遂宁市船山区双富砂石厂 遂宁市恒志建材有限公司 在生产设备整改未到位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其他已停产的企业部分环节整改不到位、不彻底,还存在堆料场遮盖网破损覆盖不完全、厂区道路未完全硬化、厂区围挡不完全、洒水次数少、生产设备技改进度慢等问题。
综上所述,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认定: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情况
此次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市在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时,已经自查发现,市、区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7月上旬,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市水务局到广安、西昌等地考察学习砂石国有化经营改革的成功经验。7月31日,市委召开专题会对河道采砂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7月21日,船山区水务局对南陵村这6家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砂石企业,已责令整改,并多次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7) 。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市迅速行动,即知即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一)立行立改,边督边改。9月4日,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和区水务局分别对9家砂石和商品混凝土企业送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8),要求相关单位修补砂石堆遮盖,加大厂区和通村道路洒水频次,加快厂区道路硬化、封闭打围和生产设备技改进度。目前,砂石堆料遮盖防尘处理、道路洒水问题整改已基本到位(附件9),其他问题要求于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二)9月5日,区环保局对 遂宁市船山区双富砂石厂 遂宁市恒志建材有限公司 送达了立案查处决定书(附件10),相关问题查实后,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责成9家砂石和商品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并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加工、销售和运输。
(四)责成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和老池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及执法力度,尤其是要增加夜间突击检查,规范辖区砂石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经营活动。
(五)责成船山区政府立即组织区交运局、交警大队、老池乡政府等部门研究,在关键路口设立联合执法岗亭,采取流动巡查与卡口把守、逐车验行等方式来彻底解决扬尘、噪音污染,要求9月 30 日前整改完成。
(六)责成船山区环保局督促、指导9家企业开展设备改造。
(七)责成船山区纪委启动追责问责。南陵村9家砂石和商品混凝土企业长期存在扬尘、噪音污染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老池乡南陵村支部书记和主任,未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举报的问题,履职、监管不到位。已责成船山区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下一步,我市将着力从源头根治河道采砂乱象,维护涪江河道生态环境。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全面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对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管,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二是强化联合执法。依托我市“河长 警长”模式和河湖管护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砂石企业偷采超采、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以及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等行为。三是启动砂石经营国有化改革。我市河道采砂许可将于 2018 9 月底全部到期,到期后将不再进行拍卖,由相关县(区)依托国有砂石公司,统一负责辖区内砂石资源开采和经营,全面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四、回访情况
2017 年9月5日下午,市信访案件办理组在船山区老池乡政府会议室,就南陵村砂石厂和商品混凝土厂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向南陵村22位村民进行了回访,表示非常满意的10人,满意的12人,没有不满意的(附件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