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名单公示
2021年,我省节约用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努力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经过市级技术评估和省级验收,我厅拟向水利部推荐成都市蒲江县等25个县(市、区)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028-86934534
四川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22日
四川省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名单
成都市:崇州市、新都区、蒲江县;
攀枝花市:西区;
泸州市:叙永县;
遂宁市: 蓬溪县;
广安市: 广安区、武胜县;
宜宾市:兴文县、屏山县;
德阳市:什邡市;
绵阳市:涪城区、梓潼县;
广元市:昭化区、苍溪县、青川县;
乐山市:沐川县;
南充市:顺庆区、嘉陵区;
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
阿坝州:松潘县;
凉山州:会理市、德昌县、盐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