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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10-21 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遂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遂财税〔2020〕15号),现将遂宁市水利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水土保持补偿费

1.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 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0.3元/平方米。

3. 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平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平方米。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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