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部门协同推进。由水利部门牵头,发改、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主管的电站分工负责,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要求县区确定专人负责摸排清理整改工作,确保了工作协调高效推进。二是实现核查全覆盖。行政区域内小水电实现了核查全覆盖,重点核查项目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履行了立项审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项目用地预审及项目审批、林地占用审核审批、水生生物资源影响评价及是否采取补救措施等内容。截止10月8日,全市已清理水电站36座,清理填报率100%,核查率100%。三是严控评估审查。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评估报告,由相关部门专家、行政负责人以及外聘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综合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评估报告,确保整改工作如期顺利推完成。整改填报率100%,评估报告编制完成率100%,已审查评估报告县市区3个,审查率60%。四是加强培训监督。积极组织县(市、区)参加省上举办的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和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专题培训会。同时利用网络平台每日通报进展情况,对个别清理整改工作进展较慢的县区,局分管领导约谈单位负责人,并进行部门通报,有力地推动了清理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