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局《关于协助办理〈政协遂宁市委委员会八届三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的函》收悉。经组织相关科室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砂石价格”问题
在生态环境保护愈发严格大背景下,全国、全省关停违法违规的“散乱污”砂石企业,长江干流部门城市以及成都市、德阳市等地已全面禁采,砂石供应量大幅减少,加之砂石加工环保设施投入增大和超载整治规范运输等多种原因导致砂石价格大幅上涨。据统计,2023年3月我市砂石(出厂价不含运费)的平均价格:河沙84.5元/吨、机制砂89元/吨、碎石80元/吨,而2018年上半年(砂石改革前)的平均价格约为:河沙72元/吨、机制砂68元/吨、碎石53元/吨,平均价格上涨幅度分别为17%、31%和51%。2023年3月涪江上游绵阳市三台县的价格为:河沙90元/吨、机制砂85元/吨、碎石75元/吨;涪江下游重庆市潼南区的价格为:河沙120元/吨、机制砂81元/吨、碎石71元/吨,基本与我市持平。成都市、德阳市和资阳市等砂石稀缺地区的平均价格则远远高于我市。
二、关于“制订科学合理的地材(砂石)价格”问题
自2018年砂石改革以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组建了8家国有砂石公司,并通过行政配置或公开拍卖等方式将河道采砂许可权出让给国有砂石公司,各地区国有砂石公司组织对本地区河道砂石进行开采、转运、加工和销售。由于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国有砂石公司对砂石的销售属于市场经营行为,因此水利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无权对砂石销售价格进行指导。
遂宁市水利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