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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遂宁市安居区瓦窑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水函〔2021239

安居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安居区瓦窑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遂安水〔2021121号)收悉。该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610日经专家审查,依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储备项目申报的函》(川水函〔202158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和《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遂宁市安居区瓦窑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遂宁市安居区瓦窑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遂宁市安居区瓦窑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业主:遂宁市安居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涉及金马寺村、响滩村、瓦窑沟村、跑马滩村、黄茅沟村、板登垭村、禅月村和仙湖村8个行政村。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km2,其中坡改梯34.41hm2(含石坎13.33hm2、土坎21.08hm2),保土耕作952.90hm2,封禁治理512.87hm2,修建蓄水池6口,沉沙凼25个,整治堰塘5座,截排水沟3.21km,作业道路5.48km,涵管20m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8.59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525.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83.59万元。

七、招标核准意见。招标范围:工程措施(施工);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待项目资金下达后,要认真做好下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有关规定,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群众投劳承诺制、项目建设公示制和资金使用报账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工程建成后,及时做好产权确认或移交,明确管护主体,落实建后管护责任,保证工程持续发挥效益;工程竣工后,及时完善、收集相关资料并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申请竣工验收。 

 

 

遂宁市水利局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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