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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 关于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 建设运营PPP项目-镇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10: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镇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已受理,我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四川远锦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326日对《报告书》组织开展了技术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报告书》(报批稿)经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镇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遂宁船山区,为新建和改造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7.40hm2,其中永久占地16.86hm2、临时占地0.54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住宅用地等类型。项目挖方45.30m3,填方总计37.06m3,余方8.24m3运至指定弃土场回填。本项目总投资29427.1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132.37万元。项目已于20211月开工,20237月完工(属补报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该项目《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较翔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二)该项目《报告书》对主体工程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内容较全面,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可行。

(三)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总体可行;该项目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基本合理,防治分区划分基本可行,同意执行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四)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可行,典型设计基本合理。

(五)水土保持监测目的明确,监测内容全面,监测方法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总体可行。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59.76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14.84万元,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4.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5.028万元(道路工程区占地11.20hm2、人行天桥工程区占地0.36hm2,纳入征收范围,其他区域属于免征范围)。

(七)同意水土保持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三、重点做好验收工作

该项目投产使用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报我局备案。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遂宁市水利局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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