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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3-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水务局、市局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7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遂组通〔2017〕3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就我局开展2017年度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务优秀干部队伍,能更好地为遂宁市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及人才智力支持。2017年全市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全力配合的原则,人事教育科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牵头协调,各责任科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培训方案、方案审批、授课师资、场地落实等事项,财务审计科全力配合全程参与,监察室全程监督,各县区水务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做好年度调学工作,按时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按照部、省厅培训计划,必须安排市局、区县局人员参加调训。

  二、及早谋划,严格审批。根据水务行业实际,年度培训尽量安排在上半年或非汛期进行。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培训任务,认真研究,及早制定周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严格审批程序,培训方案由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人事教育科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审批。

  三、精心组织,提升实效。各责任科室要按照教育培训方案,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遂财行〔2014〕24号),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确保教育培训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进行。培训期间要严格纪律,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培训考核制度、领导授课等培训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附:遂宁市水务局2017年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

  
  遂宁市水务局

  2017年3月16日

  


  
  遂宁市水务局2017年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班名称 培训对象 培训人数(人) 培训时间(天) 开学时间(月) 培训地点 主办单位
1 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培训 小(一)型水库、重点小(二)型水库管理人员各1名,各区县水务局分管领导、水利股(或管理股)股长及具体管理水库工作人员各1名。 110 2 5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水利科
2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 各区县水务局各4人(分管领导、水利股长、、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各1人),“6+2”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各3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各1人)、相关科室人员。 60 2 4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水利科
3 水资源管理 各县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分管领导、股长及管理人员 25 2 10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水政水资源科
4 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培训 各区县水务局具体负责水利综合、水利基建统计及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 10 1 12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规计科
5 纪检业务培训班 各区、县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局监察室、财审科、水利办、质监站相关人员 20 2 5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纪检组
6 遂宁市水务局2017年农建报表培训 市农建指挥部成员单位业务人员及各区县农建办人员 30 2 3-5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农建办
7 水利脱贫攻坚业务培训 各区县水务局分管领导、脱贫攻坚办人员,市局联系村第一书记或书记 50 2 3-4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市水利脱贫办
8 党建工作培训班 各区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大中型水管单位党建工作人员,市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60 2 9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人事教育科
9 水土保持工作业务培训 各区县分管和从事水土保持工作人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估单位工作人员 60 2 11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水保办
10 水行政执法统计 区县及水管单位水行政执法统计人员 30 2 11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执法支队
11 遂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班 遂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50 2 9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质监站
12 全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培训 各区县水务局、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建设)单位、市河管处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50 2 5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财审科
13 办公室业务工作培训 各区县水务局、水管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市局各科室相关人员。 30 2 10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局办公室
14 河长制工作培训两期 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园区从事河长制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 50 2 5、11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市河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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