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水务局、市局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7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遂组通〔2017〕3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就我局开展2017年度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务优秀干部队伍,能更好地为遂宁市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及人才智力支持。2017年全市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全力配合的原则,人事教育科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牵头协调,各责任科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培训方案、方案审批、授课师资、场地落实等事项,财务审计科全力配合全程参与,监察室全程监督,各县区水务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做好年度调学工作,按时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按照部、省厅培训计划,必须安排市局、区县局人员参加调训。
二、及早谋划,严格审批。根据水务行业实际,年度培训尽量安排在上半年或非汛期进行。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培训任务,认真研究,及早制定周密的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严格审批程序,培训方案由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人事教育科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审批。
三、精心组织,提升实效。各责任科室要按照教育培训方案,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遂财行〔2014〕24号),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确保教育培训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进行。培训期间要严格纪律,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培训考核制度、领导授课等培训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附:遂宁市水务局2017年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
遂宁市水务局
2017年3月16日
| |
遂宁市水务局2017年水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 |
| 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对象 |
培训人数(人) |
培训时间(天) |
开学时间(月) |
培训地点 |
主办单位 |
| 1 |
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培训 |
小(一)型水库、重点小(二)型水库管理人员各1名,各区县水务局分管领导、水利股(或管理股)股长及具体管理水库工作人员各1名。 |
110 |
2 |
5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水利科 |
| 2 |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 |
各区县水务局各4人(分管领导、水利股长、、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各1人),“6+2”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各3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各1人)、相关科室人员。 |
60 |
2 |
4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水利科 |
| 3 |
水资源管理 |
各县区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分管领导、股长及管理人员 |
25 |
2 |
10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水政水资源科 |
| 4 |
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培训 |
各区县水务局具体负责水利综合、水利基建统计及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 |
10 |
1 |
12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规计科 |
| 5 |
纪检业务培训班 |
各区、县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局监察室、财审科、水利办、质监站相关人员 |
20 |
2 |
5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纪检组 |
| 6 |
遂宁市水务局2017年农建报表培训 |
市农建指挥部成员单位业务人员及各区县农建办人员 |
30 |
2 |
3-5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农建办 |
| 7 |
水利脱贫攻坚业务培训 |
各区县水务局分管领导、脱贫攻坚办人员,市局联系村第一书记或书记 |
50 |
2 |
3-4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市水利脱贫办 |
| 8 |
党建工作培训班 |
各区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大中型水管单位党建工作人员,市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
60 |
2 |
9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人事教育科 |
| 9 |
水土保持工作业务培训 |
各区县分管和从事水土保持工作人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估单位工作人员 |
60 |
2 |
11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水保办 |
| 10 |
水行政执法统计 |
区县及水管单位水行政执法统计人员 |
30 |
2 |
11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执法支队 |
| 11 |
遂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班 |
遂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
50 |
2 |
9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质监站 |
| 12 |
全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培训 |
各区县水务局、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建设)单位、市河管处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
50 |
2 |
5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财审科 |
| 13 |
办公室业务工作培训 |
各区县水务局、水管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市局各科室相关人员。 |
30 |
2 |
10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局办公室 |
| 14 |
河长制工作培训两期 |
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园区从事河长制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 |
50 |
2 |
5、11 |
局7楼会议室或租用会场 |
市河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