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水利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水利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3.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指导全市水文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测管理。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5.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
6.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开展水利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1.指导、协调和监督移民安置政策实施。组织签订移民安置协议。会同项目法人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组织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自验(检)、初验。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和动态管理。拟订市本级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预案。指导编制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绩效评价。开展常态化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专项稽察。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水利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要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60.08%。加快遂宁水土保持试验站升级打造,筹备举办好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
二是加快推进都江堰灌区(遂宁灌片)现代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梳理干支斗农渠系布置和屯蓄水库连通项目,优化右岸区域水网布局,解决好右岸区域缺水困境,助力打造“天府粮仓”遂宁样板。
三是做好重大水利工程推进。要常态化做好“四张表”(已到位资金项目表、基本明确可以争取到资金项目表、努力争取资金项目表、其他资金项目表)项目对接、争取工作,确保项目“报得上、接得住”。要加快推进蓬船灌区工程、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扫尾工作,落实资金保障,保证工程顺利完建;加快推进三仙湖、萝卜园等水库的配套灌区渠系建设,确保完成既定目标。按照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要求,跟踪督导对水利建设项目各阶段工作,特别是加快已完工程验收工作,确保验收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四是扎实推进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要做好国家和省级层面竞争立项前期工作,确保更多项目成功立项。要加大项目管理力度,逗硬资金拨付,强化督促、奖惩,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提高移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五是做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要全面落实“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探索创新工程体系、管理体系、运维体系、监管体系,打造“遂宁样板”,形成“遂宁经验”。要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六是积极推进水权水价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射洪市前锋渠灌区水权水价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灌区2825万立方米农业水权分配,组织开展农业水权交易。要在改革中体现遂宁特色,通过试点打造示范,成为川中丘陵地区可复制推广的样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遂宁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遂宁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遂宁市水利工程开发建设中心、遂宁市农村水电事务中心、遂宁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561.83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1561.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00万元,占3.4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7.83万元,占96.5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156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83万元,占93.60%;项目支出100.00万元,占6.4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561.83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7.8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38万元、农林水支出123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507.83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7.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65万元,占10.65%;卫生健康支出55.38万元,占3.67%;农林水支出1178.21万元,占78.14%;住房保障支出113.60万元,占7.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76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离退休人员慰问,离退休人员征订报刊杂志及平时活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8.40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离退休人员慰问,离退休人员征订报刊杂志及平时活动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5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8.05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3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45.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主要用于:水文测报相关工作。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值班、防汛督导工作。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6.71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项目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防汛专网及云MAS短信平台服务、水利重点工程推进及项目督查、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保障。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60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1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7.2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市水利局按规定需要开展公务接待活动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5.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1辆,皮卡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河长制工作、防汛抗旱、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00万元,其中:会议费4.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差旅费45.0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
(二)培训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水利局及下属遂宁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遂宁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6.0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99.63万元,增长46.0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5.3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用车燃油、维修、保险,以及山洪灾害隐患排查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水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46.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6.0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其他用于水利方面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