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书制作、形成内控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提升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淼霖,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书记衡彬瑜出席会议,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凯主持。
会议对近年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错情进行通报,对拟印发的案件质量提升相关制度进行解读。在讨论阶段,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围绕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提升各抒己见。
会上,淼霖给全体执法人员加油鼓劲,勉励大家要从不足、错误中汲取经验教训,多问、多思、多学,压实案件办理质量分级把控责任,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精准执法。要围绕主攻方向,把精力、人力、物力集中在短板上发力。要与阶段性工作相适应,与近期攻坚、专项治理合拍。要重点关注群众反复投诉、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执法。要严格把关案件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办案。要规范制作案卷文书,用词表达准确,定量定性把握精准。要建立办案质量考核机制,明确办案人员工作责任。三是提高业务能力,高质量执法。要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各类污染治理技术,对问题看得清、看得到。要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借力,集智综合研判,实现工作目标。要提升案件办理效果把控能力,达到惩戒作用,避免潜在违法行为,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果相统一。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廉洁公正执法。充分把握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层度、主观故意性,不办意气案。要养成做事不拖拉的好习惯,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不办超期案。要查准违法主体、查清违法行为,不办糊涂案。要以事实为依据,坚守原则、底线,不办人情案。
各派出机构、政策法规科主要负责同志,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