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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3-05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水利局

2021年部门预算

(预算单位)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水利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管理权限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上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

7.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开展水利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15.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是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对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进行监督。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按要求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的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生态环境局协商一致。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二)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编制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二是加快推进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国家、省“十四五”相关规划。推动武引蓬船灌区工程完成年度投资3亿元以上,开展“6+2”骨干水利工程相关验收,尽快发挥工程效益。

三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省市考核,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和水资源调度断面监测,全面落实水量分配方案,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是大力实施农村水利建设。继续实施城乡饮水安全项目,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分散供水标准化。建设一批“水美新村”,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前锋渠和新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病险水库整治24座。

五是抓好防汛减灾工作。修订防汛预案,调整防汛指挥机构,开展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抓早抓实,确保2021年安全度汛。

六是加强河湖治理保护。深入推进河长制,完成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推动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和岸线生态修复,完成2021-2025年“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加快推进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

七是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容缺预审”、“区域评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水利行业招投标系统治理,规范市场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水利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2021年遂宁市水利局共8个科室,包含办公室、水资源管理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管理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河湖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人事科(机关党办);6个直属单位,包含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市水利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市电力工程办公室、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01.8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2.65万元,主要是2021年招考人员较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收入预算1401.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7.38万元,占18.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4.43万元,占81.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140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07万元,占75.34%;项目支出345.74万元,占24.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01.81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2.65万元,主要是2021年招考人员较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4.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64万元、农林水支出105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144.43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79万元,主要是2021年招考人员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7万元,占9.23%;卫生健康支出49.64万元,占4.34%;农林水支出880.94万元,占76.98%;住房保障支出108.18万元,占9.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2.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4. 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2.19万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的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31.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17.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557.9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322.9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108.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6.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水利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水利业务管理需要发生的日常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河长制工作、防汛抗旱、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的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水利局2021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3.06万元,其中:会议费4.50万元,培训费11.56万元,差旅费5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7%主要原因是2021年需开展水利行业强监管培训、水利监督培训、河长制工作培训等。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4.93%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从部门预算中调剂,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因此从差旅费中调减1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遂宁市水利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3.58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6.78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是招考4名参公及失业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水利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水利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晴、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1、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其他用于水利方面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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