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船山区新桥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船山区新桥镇污水处理厂位于船山区新桥镇新桥村3社,污水处理规模为1200m³/d。本项目主要接纳船山区新桥镇场镇及场镇周边约9800人(2025年)的居民生活污水。你单位委托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编制的《报告》,经专家审查,认为《报告》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要求,对受纳水域的分析评价符合实际,对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详见附件)。
二、该项目建成并运行,有效减少了上述区域的入河污染物量,有利于水资源保护,入河污染物量总量符合限排总量要求,对水生态及第三方取水基本无影响,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规定,同意该项目将处理达标的废污水通过管道自流直接排入新桥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05°31′41.59″,北纬30°34′3.90″。
三、废污水浓度及总量排放控制要求:排放总量不超过1200
m³/d。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CODCr≤50mg/L、NH3-N≤5mg/L、BOD5≤10mg/L、TP≤0.5mg/L。主要污染物最大年排放量:CODCr:21.9t/a、NH3-N:2.19t/a、BOD5:4.38t/a、TP:0.219t/a。
四、四、请你单位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扩建事故应急池,满足事故状态囤蓄污水要求,严禁事故工况污水排放。
五、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有关要求,请你单位在排污口入河位置处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识标牌和安装监控设施,并确保建设的排污口位于新桥河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上,预留取样检查口,便于监测取样和日常监管,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枯水期和丰水期各一次)监督性监测。
六、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并将排污信息及水质监测数据按规定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污水处理厂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达标排放。
七、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附件:《船山区新桥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 证报告》专家咨询意见
遂宁市水务局
2019年1月9日
船山区新桥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函审专家名单
|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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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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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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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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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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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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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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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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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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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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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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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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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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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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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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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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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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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级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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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与信息化
|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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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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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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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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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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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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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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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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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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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工
|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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