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水利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蒋亚藜、张吉华、卢栌、郭伟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武引蓬船灌区工程支持力度的建议》(第7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武引蓬船灌区工程资金筹集方案。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和四川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川发改农经〔2016〕525号文件规定:四川省蓬溪船山灌区工程初设批复总投资为36.9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定额16.73亿元、省级投资定额4.63亿元、遂宁市筹集9.05亿元,南充市筹集4496万元,项目法人贷款6.08亿万元。市委专题会议《会记纪要》(2016年第2期)明确:市级财政按照对船山、蓬溪均按自筹资金公益性部分9.05亿元的10%筹集9,053万元。截至2019年,市本级财政已预算安排9053万元并全部下达蓬溪县财政局。关于蓬溪县和船山区应匹配筹集的资金金额,我局已通知蓬船灌区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出筹资比例,经市政府研究后予以具体明确。
二、关于通过“盟遂合作”政治优势,争取中省补助资金事宜。30多年来,通过盟遂合作渠道,我市以重大项目实施为载体,不断拓展合作新领域,开辟合作新途径,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水利行业通过“盟遂合作”成功实施了黑龙凼水库建设、加快了武引蓬船灌区工程建设步伐等,推动了一系列水利工程建设,并且在争取中央资金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针对当前武引蓬船灌区建设资金方面存在的困难,我们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请求民盟中央的支持,争取更多的中省资金补助。
遂宁市水利局
2019年8月27日
(联系人:唐辉;联系电话:1388257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