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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7-22 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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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水函〔2022163

曾焱、许继英代表:

你们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恳请协调落实蓬船灌区工程受益区县配套资金的建议》(第11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蓬船灌区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筹措情况

蓬船灌区工程是国家“十三五”期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我市建市以来国家投资最大的单体项目,计划于2025年竣工,工程建成后能有效解决蓬溪县和船山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明显。白鹤林水库枢纽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他渠系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高度重视蓬船灌区工程受益县(区),多次组织相关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落实配套资金问题。202266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金兵组织船山区、蓬溪县常务副县(区)长,县(区)财政局局长专题研究解决蓬船灌区工程地方配套资金问题,经研究,决定采纳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许杰提出的船山区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配套资金的方案。20226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海洋主持召开研究蓬船灌区工程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并形成了《研究蓬船灌区项目专项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纪要》(遂府阅〔202239号),就蓬船灌区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与项目资金的使用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发挥属地内生动力。由蓬溪县政府统筹调度,整合各类资金用于蓬船灌区工程建设。由蓬溪县委、县政府负责,积极协调工程受益辖区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与西充县的对接协调,确保按会议备忘录时间节点拨付余下的配套资金。二是相关辖区按约履责。船山区政府要制定配套资金筹集拨付计划,自2022年起按照433”的比例(2022年支付40%2023年支付30%2024年支付30%)分三年落实配套资金。

为解决蓬船灌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我局千方百计争取中、省各类资金支持。2022713日,我局将蓬船灌区工程作为政策性开放性金融工具(基金)备选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了申报,拟申请6亿元基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2022714日,经征求省蓬灌局意见,我局将蓬船灌区工程5亿元的融资需求上报水利厅和水利部,积极争取水利厅规计处和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支持,将蓬船灌区工程纳入融资项目清单,获得金融方面的支持,进一步解决蓬船灌区工程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截至20226月底,蓬船灌区工程累计到位资金316417.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3000万元;省级资金50400万元,市级资金9053万元,船山区配套资金5175.6万元,西充县配套资金1300万元蓬溪县配套资金32088.73万元,建设基金借款55400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和蓬溪县委、县政府加强与财政厅、水利厅对接汇报,尽力再争取省级财政补助。二是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财政局、蓬溪县政府积极配合,加强与农发行遂宁分行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融资。三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帮助蓬溪县和省蓬灌局,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概算调整办理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工作。坚持严控成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强化工程设计变更监管,强化合同管理,厘清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工程投资的管理,避免造成投资损失。

敬的曾焱代表、许继英代表,衷心感谢你们对遂宁市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蓬船灌区工程是“十三五”期间我市开工建设和计划于“十四五”期间竣工的大型水利项目,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加大与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力度,加快推动该项目,争取早日运行,发挥工程效益

 

 

                      遂宁市水利局          

                      20227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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