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水利局:
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A3标段桂花涪江特大桥建设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川水函〔2020〕1528号)转发你局,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你局要严格督促项目业主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完善施工期防洪评价和相应的防治补救措施,报市水利局审核后实施。
二、项目业主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补救措施中的堤防工程进行专项设计,报市水利局审批同意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和验收。
三、项目施工安排应报你局备案同意,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施工期防汛措施以及施工开挖料的处置方案。
四、工程建设期间,你局要加强行业监督与指导,并参与工程验收。
五、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自2020年11月3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