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市农业农村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报送改革相关资料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梳理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0年工作对账表,现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对接落实省实施办法。2020年6月,我局各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认真贯彻落实。
(二)全面落实鼓励县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离岗创业。按照事业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向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我局专业技术人才普及宣传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支持和鼓励事业人员创新创业,并做好政策解释答疑工作。
(三)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是会同市发改、财政、农业等4部门联合制发《关于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分解下达2020年农业水价改革任务。二是完成射洪市、安居区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审查批复。
(四)建立健全村级河长体系。根据村建制调整情况及时建立并调整完善了村级河长体系,全市设立1000余名村级河长,落实了农村河湖、渠道、水库管护责任人。
二、存在问题
(一)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对接落实省实施办法方面。目前省、市尚未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因此未能进行更进一步的学习。
(二)全面落实鼓励县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离岗创业方面。一是我市企业较少,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的机会不多。二是我局专业技术方面缺乏创新研究、科研研究人员。
(三)建立健全村级河长体系方面。一是部分河长巡河履职不到位,对河湖管护情况不清,问题不明。二是一些农村地区的河湖、水库、塘坝、沟渠等水环境治理还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需要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同时,缺少相应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治理保护任务繁重。三是河湖治理保护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长期性工作,部分河长尤其是基层河长肩负多项工作职责,巡河的业务水平和专项知识较为欠缺,难以发现河湖管护的深层次问题,对抓好河湖管护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办法还不多。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待省、市实施办法出台后,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
(二)继续落实鼓励县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离岗创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有意向人员做好咨询答疑。
(三)继续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计量设施建设,完善各项机制,力争2020年底,我市农田水利设施相对完善的大型灌区和部分重点中型灌区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完成18.11万亩灌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河长体系。一是督促基层河长履职尽责。根据撤乡并镇和村建制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河长责任体系,加强河长业务培训,压紧压实基层河长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工作督查暗访,充分运用提示、约谈、通报、问责等手段,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抓实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对标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将长江禁捕工作纳入重点任务,强化督促、考核和问责问效力度。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按期完成划界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整治,启动2021-2025年“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抓好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做好砂石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好河湖保护示范县建设,全力打造生态美丽河湖。三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建立“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在市、县两级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上开通投诉举报专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监督;进一步探索“行政河长+技术河长”治水新模式,为行政河长科技治河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继续开展河长制“六进”宣传活动。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