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水利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水利厅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
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市河东新区统服中心,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8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对象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就我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强化申报材料审查工作。各县(市、区)及市直园区水利部门应汇总辖区内申报人员信息,组建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并通过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形成综合推荐函(纸质版)报送至遂宁市水利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遂宁市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下沉鉴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遂组通〔2025〕17号),中共党员申报职称需征求社区意见,请注意核查。
二、严格把握申报时限。鉴于水利电力工程副高级工程师申报流程要求,水利厅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仅适用于省级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遂宁市水利局申报材料初次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及市直园区水利部门须科学设定本级申报资料初次接收截止时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预留充足审核时间。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经系统审核通过的人员,须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经相关审核单位签字盖章后,由所在辖区水利部门统一报送至遂宁市水利局(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48号417办公室),个人单独报送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至22日17:00。
四、评审费用说明。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人员须缴纳评审费320元。费用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水利部门代收,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联系人:杨爱,联系电话:0825-2711534。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
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水利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