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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9-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蒋亚藜、廖芳、张博、张吉华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启动蓬溪县三五水库扩建工程的建议》(其他类11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三五水库扩建工程进展

  为加快推进蓬溪县三五水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我局积极对接省水利厅,已将该项目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点项目并报送省水利厅,目前正在对接省水利厅和发改委同意蓬溪县开展三五水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以便蓬溪县水利局尽快开展项目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尽快确定设计单位,编制蓬溪县水资源配置规划,完成可研及相应专题、初设等前期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中型水利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9〕564号)要求,按照“各市(州)以2016年以前批复建设的中型水库工程为基数,原则上在建项目完工一个,才能新申请开工建设一个”原则,积极对接省水利及发改部门,加快推进三仙湖水库、群英水库和祥凤寨水库,加大移民及下闸蓄水验收工作力度,力争早日竣工验收,为三五水库扩建工程尽早立项开工创造条件。

  尊敬的蒋亚藜、廖芳、张博、张吉华代表,感谢你对遂宁市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三五水库扩建工程是“十四五”期间我市规划重点推进的大中型水利项目,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争取各方支持,加快推动该项目前期工作。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唐辉,联系电话:1388257113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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