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是中央为了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统筹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前期试点,今年将在全国推行。为确保我市“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新年伊始(2月4日),市水务局组织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区等市直部门以及各区县水务局、环保局负责人召开了“遂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对我市如何推进“河长制”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
目前,省委、省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和出台实施方案,对我省“河长制”的组织架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河长制”要省、市、县(区)、乡(镇)同步推进。今年我市推进“河长制”工作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确定全市河湖分级名录;二是细化实化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三是制定出台“一河(湖)一策”的管护措施;四是制定出台各级的具体工作方案。市水务局结合我市实际已初步拟草了市级成立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等文件,并通过座谈会逐一征求与会各部门意见。市水务局局长罗腾亮在座谈会上表示,全面推进“河长制”是通过顶层设计,以上率下、高位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现代治水管水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是解决我市河湖治理难题的有力抓手,也是我市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生态花园城、幸福美丽新村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通过河湖综合治理,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下一步,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中、省文件的学习,汲取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尽快组织研究出台市、县(区)河湖分级名录,并通过调查摸清底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紧起草、修改和完善符合实际的市、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确保省、市、县(区)同步推进,在2017年底前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河长制”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