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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度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2-07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水利局

关于2024年度涉水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对照《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职责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涉水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期进行专题学习,紧密结合水利部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理论与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召开党组会,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市水利局党组学习和传达了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等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涉水环保相关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三是提升水利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会前学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涉水环保知识,印发《生态文明建设和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手册》。

(二)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一是统筹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协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14.21平方公里。二是严控人为水土流失。严厉打击水土保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配合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违法生产建设单位开展约谈、通报、立案查处和信用监管。2024年以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现场检查150余次,复核图斑200余个,约谈、通报责任对象73个,立案查处项目7个,依法依规认定“重点关注名单”企业单位2家。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41.98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375.47万元。三是全力争创国家示范。结合国家站点优化布局项目建设,对遂宁水土保持试验站进行升级改造。完成大英县卓筒井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积极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20244月,大英县卓筒井生态清洁小流域、2023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3年马力河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三项工作代表省迎接国家考核评估,顺利通过考评。

(三)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编制印发《遂宁市重点河流2024年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计划》《芝溪河水资源调度方案》。我市现有水电站19座,按规定需泄放生态流量的水电站15座,均已安装监测(监控)设施并接入省统一监管平台,实施实时视频及生态流量监管。组织建设青岗水位站、明月水位站流量监测设施,依托遂宁水文中心和省级水资源管理和调配系统,对涪江流域11处考核、管理断面流量实行动态监测,截至目前,各断面流量日均达标率均在90%以上。

(四)稳妥推进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一是积极准备。印发《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各类环保督察、经责审计、巡视巡察、暗访督导等发现的涉水环保问题,建立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进度“五张清单”,共梳理发现152条问题,并安排相关科室进行专题督导。二是认真对待。115日到116日期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人员下沉至遂宁市,反馈涉水环保问题3件,收到信访协办件3起,正按时序整改。三是全面整改。针对反馈蓬溪县红江镇部营村有1处“堆料”问题,经认定该弃土场属于乱堆行为,已完成整改;反馈大英县三鑫纸业有限公司非法取水问题,大英县水利局已立案调查。协办件反馈射洪市河湖修复问题,赓即实施坑凼整治工作,确保20252月底生态修复到位。

(五)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全面完成四川河湖名录内7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2024年水利部移交189个遥感图斑核查整治工作,复核发现并整改属实问题33个。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活动)事前审批,受理、审查、批复涉河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13个。督促采砂企业应严格落实“谁开采、谁清理、边开采、边修复”要求,2024年完成采砂岸线平整修复11.5公里。

(六)做深做实河长制工作。一是压实“管水”责任。印发《2024年遂宁市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要点》(遂宁市总河长令第4号),明确“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工作重点,制定《2024年“7+5”市级河流河长制工作清单》,系统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全市河湖面貌持续向好二是扛牢“护水”责任。市级河长率先“垂范”,采用“常态+集中”巡河模式,推动解决一批河湖突出问题。截至2024年底,全市各级河长共计巡河8.45万余次,其中市级河长巡河68次,督导并整改问题4544三是联动“治水”责任。主动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区域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2024年川渝两地“行政河长+河道警长+检察长”联合巡河1次,与绵阳市、资阳市、重庆市潼南区在涪江、琼江流域联合巡河7次,共同解决流域重点、难点问题。涪江、琼江河长制工作得到省级河长肯定性批示,琼江川渝联防联控工作推进会在安居区召开。

(七)强化小水电监督管理。印发《遂宁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水电站报备管理,细化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措施。根据我市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控设施运行和监管工作实际,2024年将14座小水电站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督促有关县(市、区)水利局指导水电站在河段醒目位置和水电站厂区设立生态流量监督公示牌,明确生态流量泄放标准、泄放方式、责任人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河湖岸线管控形势严峻。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仍有典型涉河违规建设,一些地区和部门仍想方设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进行开发建设,为岸线管控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水质稳定达标仍有差距。尽管整体水质达到阶段性目标,但部分国省断面水质仍面临严峻形势,根据202412月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蓬溪县华兴河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同时,开善河、联盟河等河段水质仍不能稳定达标。

(三)河道采砂管理仍有不足。近日,四川省总河长办转发了水利部通报湖北省随州市违规采砂典型案例,并通报了我省河道涉砂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我市有遂宁天乙公司违法采砂、蓬溪县疏浚项目违规立项和遂宁经开区借工程之名实施非法采砂之实3个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作用。各级河长充分履行河湖管理、治理与保护职责,市河长办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各辖区落实属地责任,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把河湖长制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入探索建立以物理空间为单元的河长、林长、田长“三长”联动、一巡三查工作机制,高效系统落实河长、林长、田长“三长”责任,切实提高“三长”履职效率。

(二)不断推动水质量持续向好。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建好用好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染源防控,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积极引导督促工业企业减污降排。大力推进重点小流域水质达标攻坚,完善监测体系,高度关注小流域水质等重要指标动态升降变化,推动华兴河、开善河等小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三)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持续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供科学支撑依据。充分利用河流划界及规划成果,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审查,坚决遏制“四乱”问题新增。全面摸排核查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现行法规,依法依规清理整治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建项目,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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