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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城区至遂宁港通港大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4-06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奥庄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城区至遂宁港通港大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于202124日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后已经第三方评审公司四川润蜀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城区至遂宁港通港大道工程位于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老池镇。原设计实施路线长度为10.472km,分为ABC三段。A段全长6.197kmA段包含桥梁工程151m/1座(桩号AK5+429.8~AK5+580.8)上跨成渝环线高速路,桥面宽40mB段路线全长2.800kmC段路线全长1.845km。为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船山区委、区政府对原实施方案进行了设计调整。

变更后:项目实施路线长度为10.842kmA段长度调整为6.197km,路基宽度由40m调整为50mA段增设桥梁工程202m/2座(桩号AK0+328~AK0+370)中环线至米家河大桥段,桥面宽50m,(桩号AK5+429.8~AK5+580.8)上跨成渝环线高速路桥不变;B长度2.800km不变,路基宽度由30m调整为50mC段不变;AB两段侧分带宽度由1.5m调整为4m,新增辅道宽度为5m,人行道宽度调整为由2m调整为3.25m,并增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新增3#4#2个弃渣场,分别位于AK0+550AK0+6703#堆存量为0.254#堆场量为0.34

二、调整后项目征占地面积86.41hm2,其中永久占地77.37hm2,临时占地9.04hm2;挖填方总量165.30m3,填方总量257.00m3,外购砂砾石23.91m3,借方93.39m3,弃方25.60m3。项目总投资13956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1872.1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于20198月开工,计划202112月底竣工,工期29个月。

三、同意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对调整线路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调整线路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可行。

四、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86.41hm²,均为项目建设区。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各防治分区措施布设。

六、调整后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468.15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工程投资7039.45万元,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428.7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措施47.8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监理费32.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2.33万元(2019318日遂宁市水利局以遂水函〔201992号文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00.63万元,需在此基础上补缴11.7万元)。

十一、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十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三)完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做出重大变更时,应当经我局批准。

(四)该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函〔2019160号),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遂宁市水利局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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