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务局、扶贫移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推进水利扶贫开发行动的指导意见》(川水函〔2016〕1732号),坚定不移地执行市委做出的“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市水务局、市扶贫移民局就实施水利扶贫开发行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水利扶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水利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保障性作用,以工程建设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创新思路方法,加大扶持力度,推动贫困村水利改革发展,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饮水安全、水源保障、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人才支撑五项水利扶贫行动,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通过5年的努力,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基本完善,饮水安全有效保障,产水配套能力显著提高,防洪安全达到标准,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根据贫困村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脱贫攻坚对水利的需求,着力解决贫困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灌溉、防洪等民生水利问题,做到问题识别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投向精准、效益发挥精准。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贫困村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利发展程度,因地制宜制定水利发展规划,科学确定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统筹解决323个贫困村和贫困村外“插花式”贫困人口的水问题,形成各具特色的脱贫发展模式。
——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差别化支持的要求,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结合对口帮扶,采取人才、科技、行业能力建设等多种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实效,让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攻坚。进一步强化各级责任担当,广泛动员和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推动水利扶贫开发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四、工作任务
(一)饮水安全行动。饮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全市饮水安全工作的“硬骨头”都在贫困村。各县区水利、扶贫部门要把饮水安全作为水利扶贫攻坚的首要任务,采取“以大带小、以城带乡,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以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大力开展净水设施改造和消毒设备配套工程、水源保护和信息化建设,通过村造册、户建卡的模式,精准到户到人,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安全工程体系,大力提高贫困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到2020年,全面解决饮水安全反复的农村人口、建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的比例达到40%。
(二)水源保障行动。坚持以“6+2”骨干水源工程为支撑,加快推进贫困村水源工程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推进3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建成武引二期(射洪)灌区、毗河供水一期(遂宁灌区)、武引蓬船灌区工程,保障区域供水安全和防洪安全,发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用。二是加快推进其他中型工程建设。建成三仙湖、群英、祥凤寨水库等骨干水源及灌区工程,增强对水量的调蓄能力,扩大灌溉面积,提高防洪抗旱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增强应急供水能力。三是加快推进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以干旱易发区、贫困村为重点,建成萝卜园、鲤鱼岩小型水库,建设一批引提水工程、抗旱应急备用井,提高抗旱能力。到2020年,贫困村水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区域水利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产水配套行动。在贫困村大力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打通农业灌溉“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到田到土工程基本配套,支撑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一是启动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恢复和新增提水能力,提高供水效益。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低压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万亩。三是继续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小塘坝、小水池、小水窖、小泵站、小水渠),加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到2020年,全市力争建成基础设施完善、产业融合发展的农建综合示范区61.98万亩,切实提高综合示范区生态效益,科技和改革创新在全市有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四)水生态治理行动。大力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水利风景区建设和巩固农村水电工程建设成果,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力实施‘清水工程’,实现‘整治一座水库,还一库清水于民’。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4.79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继续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到2020年,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县城和重要乡镇达到国家相应防洪标准,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更加有力,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五)人才支撑行动。将人才技术帮扶作为水利扶贫的重要内容,以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水利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推动水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大力实施水利人才开发计划、水利职工培训计划、水利职工学历(学位)教育计划,采取挂职、交流等方式提高水利干部职工建设管理能力。到2020年,我市水利人才规模明显增长,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明显改善。全市县级及以下部门(单位)水利人才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较2015年底分别提高10%、5%和5%。
(六)推进水资源保护与节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和供用耗排监控体系。加强节水,以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七)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改革。探索项目集中建设管理、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等建设模式,推动水利工程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转变。推动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及执业(从业)人员管理的智能信息平台。支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投资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村民自建与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
(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创新。推进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加强农业用水需求侧管理,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快构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民用水户协会、县乡抗旱服务队伍、社会化水利服务组织“四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制,增强面向贫困村、贫困群众的水利服务能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促进改革红利向贫困群众倾斜。到2020年,基本实现水利工程“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
(九)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水利投入力度。各级做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计提征收和使用管理。统筹落实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砂石资源费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采取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法人招标、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利管理和服务供给。加大金融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用好过桥贷款、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PSL)等优惠政策。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为平台,继续总结推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民办公助”建管新机制,充分利用村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政策,激发贫困地区农民参与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利、扶贫部门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水利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本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水利扶贫实施方案。市县要落实水利扶贫的专门办事机构,充实专(兼)职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和贫困县摘帽的目标,统筹资源,强化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抓好水利扶贫开发工作。
(二)加强规划衔接。按照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水利实际,按资金整合的相关要求,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前提下,修订完善遂宁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和遂宁市水利扶贫专项方案,统筹谋划贫困村水利工程布局、建设进度和项目管理,研究提出水利扶贫的政策举措。水利扶贫专项规划做到与脱贫攻坚规划、产业扶贫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相关扶贫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水利扶贫各项规划落到实处。
(三)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水利扶贫需求调查机制。定期开展贫困村水利需求调查,需求调查与县级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识别的贫困村、贫困户范围相衔接。各级水利部门与驻村工作组的联系要做到全覆盖,及时了解和掌握贫困村水利扶贫需求情况。二是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储备机制。结合遂宁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贫困村水利扶贫项目库建设,把项目储备作为水利投资和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库建设以贫困村为单元,以已批复的相关规划为依据,结合国家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政策,明确项目类别和规模、投资来源、建设年限、工程效益等,并实行三年滚动管理。各区县要结合本地扶贫脱贫工作需要,加快入库项目前期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确保项目建设时机与脱贫攻坚目标充分衔接。
(四)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建立水利扶贫投资倾斜机制。水利投资优先向贫困村倾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水利项目,优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贫困村的水利项目要做到安排精准,目标精准,确保水利扶贫资金用到点上,扶在根上。二是对贫困村研究制定差异化补助政策,除了资金总量的倾斜,对补助类项目,要制定分区域的补助政策。
(五)强化监督考评。把年度扶贫专项工作计划中的水利扶贫实施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对项目、资金、成效的跟踪问效,对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县区水务部门要及时问责。制定水利扶贫考核办法及饮水安全考核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开展市、县级自评、重点抽查、综合考核、结果通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考核过程科学规范,结果真实可靠。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切实引导贫困村加强水利扶贫工作,提高水利扶贫实效,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遂宁市水务局 遂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