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及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夯实法治水利建设,规范水行政执法程序,提升依法治水能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水事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遂宁市水利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腾亮任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米光华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水第一责任人。同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我局向全市水利系统先后印发了《遂宁市水利系统2019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遂水函〔2019〕190号),《遂宁市水利系统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遂水函〔2019〕236号),分别对全市水利系统守法普法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水利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会前学法。2019年初,我局制定了《2019年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明确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前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学法时间。全年,我局组织会前学法10次,学习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规党纪和涉水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我局发挥行业优势,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2019年3月,开展了以“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为主题的节水宣传活动。8月,参加了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集中宣传。12月3日,召开局党组会,会前进行了宪法专题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腾亮同志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2月4日,在局机关大门处设置了宣传站,向过往市民进行了宪法宣传,并于当日,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放置宪法宣传标语和图片。另外,我局向广大社会群众推广普及“遂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科普涉水法律法规,河长制制度以及河湖保护相关政策。
(三)简政放权,转变水行政职能
一是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了涉水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完成了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立遂宁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高新区工作,指导帮助其开展水利相关审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水利“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努力实现水利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目标。2019年,我局网上办理事项共计 104件,其中行政许可43件,行政强制2件,行政征收48件,行政检查11件。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涉及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信用信息录入“遂宁市社会信息管理平台”。加强行业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同时清理核实在审计、监察、稽察、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
(四)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水利基础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对我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行政处罚、强制、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二是建立水利合同审查制度。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政府合同备案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我局对15份合同进行备案审查。三是积极配合立法工作。积极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提供水利支持,配合参与《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立法制定工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目前我局《遂宁市国家投资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办法》市级规范性文件仍在适用。
(五)突出重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抓好河长制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市级“6 5”重要河流河长制工作清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督查,通过“一县一单”发出问题整改清单,倒逼河长制工作落实。2019年,我市代表四川省迎接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第三方机构总结评估,得到一致好评。遂宁市河长制办公室被水利部、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联合评选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成为全省唯一获奖的市州。全省河长制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一。二是推进砂石改革后续工作。在基本完成砂石改革工作后,强力推进砂改后续工作,加快17个标准化砂石加工场地建设,现已建成15处。三是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四乱”问题集中清理和整治。截至2019年11月底,流域面积1000km²以上河流“四乱”问题共计58个,流域面积1000km²以下河流、水库和渠道的“四乱”点位13个,均已全部销号。四是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四个一批”(约谈一批、曝光一批、挂牌一批、查处一批)要求,约谈涉嫌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201个,挂牌25个,曝光25个,立案查处9个,已结案2个,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61.99万元。五是纵深推进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全面摸排问题线索,深挖非法采砂“保护伞”。2019年,全市水利系统共排查黑恶线索13条,已查实销号4条,正在调查核实9条。由于工作突出,我局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5月8日,省水利厅在我市召开全省河湖管理暨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我市作了典型发言。
(六)严格执法,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9年,我局组织21名水行政执法人员更换执法证,12名水利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二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落实3名水利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了2台行政执法仪,1台数码录像机,保障执法过程全程录像。2019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了2起水保行政强制案件。三是开展执法巡查工作。依托河长巡查制度,加强巡查频次,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巡查达877余次。四是查处违法采砂案件。依托“河长 警长”治水模式,落实河湖管护联合执法制度和“两法衔接”机制,对非法采砂实行“三严三联三快”措施(即“严打严查严罚、联打联查联罚、快侦快处快审”),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49起,罚款191.4万元,配合公安机关共侦办了8起涉水领域刑事案件,破获8起,对2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29人。
二、 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以常规宣传为主,创新不够。二是法律“七进”工作涵盖不全面,水利行业主要涉及农村,法律“七进”工作主要偏向农村和学校。三是水利部门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城区河道管理的执法边界还不清晰,其原因是对城区河道范围界定双方分歧较大。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十分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和传达中省市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实际,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对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在法治框架下推动水利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细化工作任务。作为水利党政工作“一把手”,年初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出台《遂宁市水利系统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将水利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人员,确保水利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多次深入河湖管理、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和砂石改革等工作一线,督促指导河长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砂石改革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推动水利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继续开展会前学法,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执法监督体制,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法实体和程序合法,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水利政务服务能力,保证水利行政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四是进一步推进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摸排、乱象整治等工作力度。五是持续依法保护河湖健康生态。继续推进河长制和砂石改革后续工作,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