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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务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8-06-06 14: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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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水函〔2018206

 

 尊敬的胡勇明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船山梓桐沟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第24号提案)收悉,市水务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多次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帮助协调水库立项的问题

市发改委、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梓桐沟水库的立项工作,通过努力,梓桐沟水库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印发的《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农经〔20162674号),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7402号已将梓桐沟水库列为我市十三五规划3个重点中型水库之一。市水务局编制完成的《遂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也将梓桐沟水库列为我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同时计划待梓桐沟水库取得可研批复后,向市政府请示将其增列为全市骨干水利工程。

前期,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相关领导与船山区一道,专程到省发改委就梓桐沟水库的立项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省发改委的理解和支持。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也多次与船山区有关领导一道,到省水利厅汇报梓桐沟水库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的各项具体困难和问题。梓桐沟水库《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坝址(轴线)选择专题报告》和《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等三个可研阶段基础专题报告已于2018212日通过省水利厅审查批复,为其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支持梓桐沟水库前期工作的推进,继续加强与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的汇报和协调,力争梓桐沟水库早日立项。

二、关于给予建设资金支持的问题

一是关于前期工作经费问题。根据《研究市城区应急水源和河东二期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遂府阅〔201150号)中:一、关于扩建梓桐沟水库问题。(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按照市区共建共享的原则,市财政适当补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船山区要安排专门资金,保障前期工作所需的要求,考虑到船山区财力状况,市财政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对2017年需支付的前期工作经费,市财政和船山区按30% : 70%的比例承担。

二是关于水库建设资金问题。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做好资金拼盘。项目成功立项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将全力支持船山区争取省级资金补助;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可参照武引蓬船灌区工程、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等我市其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补助标准制定补助方案,届时,具体补助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批,以市政府审批意见为准;船山区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基金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贷款。

三、关于协调解决基本农田和林地占用问题

一是基本农田问题。经市国土局向船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和业主单位(船山区武引局)了解,梓潼沟水库项目位于船山区河沙镇梓潼村2社,工程建设包括枢纽工程及淹没区和渠系建设。该项目枢纽工程及淹没区范围内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在2016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已全部调出。另外,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设计方案,该项目渠系采用暗渠设计方式,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综上,该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

二是林地占用问题。经市林业局调查了解,梓潼沟水库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枢纽工程及淹没区和渠系建设,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不能占用国家公益林地问题。同时,林业局作为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部门,主要职责是做好行政许可的服务工作。为加快项目推进,建议业主单位尽早开展林地征占用前期森林资源调查、资料收集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编制等工作,市林业局将努力做好相关服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指导相关单位加快报批工作进程。待项目林地报征手续齐备后,市林业局将及时与省林业厅对接协调,加快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进程。

 

 

 

遂宁市水务局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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