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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九批交办案件信20170815041号投诉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来源:环保督察 发布时间:2017-08-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7年8月16日凌晨5:00左右,我局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九批交办案件(编号:信20170815041)后,迅速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遂宁市射洪县沱牌镇通泉村砂石厂数量巨大,大多无证经营,缺乏监管,严重破坏河道,造成河床下降,土地、堤坝塌陷等问题”的信访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赓即成立了以市水务局牵头,市国土、工商、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目督室等部门参与的市信访案件办理组,并明确了市水务局为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局长罗腾亮为主要领导,市河道管理处处长、市防汛办主任夏继业为责任领导,市水务局执法支队支队长周荣为直接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二、调查情况
市信访案件办理组于2017年8月16日凌晨6:40到达现场,通过走访调查、询问录音(附件1)、现场勘测(附件2)、图库比对(附件3)、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一)关于砂石厂数量巨大问题: 经查,射洪县沱牌镇通泉村共有2家采砂场,分别为通泉瑞元采砂场和文家渡采砂场,采砂类型为水采,目前没有进行采砂作业,处于停工状态。2017年1-7月,通泉坝瑞元采砂场销售砂石约2万方,现有砂石存料约1.8万方;文家渡采砂场销售砂石约1.7万方,现有砂石存料约1万方。
(二)关于无证经营,缺乏监管问题: 经市信访案件办理组核查,通泉瑞元采砂场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河道采砂许可证(附件4)。文家渡采砂场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河道采砂许可证(附件5),该证属违规办理获得。2家采砂场河道采砂许可证已于今年5月31日到期。今年以来,射洪县水务局多次安排部署加强河道采砂工作,并定期进行了执法巡查(附件6)。
(三)关于严重破坏河道,造成河床下降问题: 2家采砂场采砂作业造成部分河岸线轻微塌陷,河岸线部分废石尾堆料清理不到位,同时,文家渡采砂场未及时对采砂形成的坑凼进行平整处理,对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造成一定影响。2家采砂场位于规划的可采区,砂石料经过一定时间开采逐渐减少,加之上游打鼓滩电站阻挡影响,开采河段砂石料未及时得到补充,开采河段的河床有一定下降。
(四)关于土地、堤坝塌陷等问题: 经市信访案件办理组核实,2家采砂场的三处堆料、加工、销售场占地约107.1亩,均属于河滩地、荒草地,未发现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情况,未发现土地塌陷现象。通泉村范围内未规划建设有堤坝工程,举报称“堤坝塌陷”应为河岸线有部分轻微塌陷。
综上所述,2家采砂场存在无照经营,且有不规范的采砂行为,对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认定:举报问题属实。
三、处理情况
市信访案件办理组采取边督边改、依法处理、长远结合的方式,对举报问题进行了快速有效的处理。
(一)责成2家采砂场立即整改修复河道生态。8月17日,市水务局对2家采砂场送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7),要求对砂石堆料进行防尘处理、河岸线进行清理、厂区卫生进行打扫等。目前,砂石堆料防尘处理、河岸线堆料和场区环境卫生整改已基本到位(附件8)。对于文家渡采砂场河道内部分坑凼和砂石尾堆料,已责成射洪县水务局制定整改方案(附件9),并跟踪督办。整改工作待汛期结束(9月30日)后立即启动,于10月30日整改完成。
(二)市水务局已对2家采砂场涉嫌危及河岸安全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附件10),将依照《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责成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射洪县工质局)按属地管理职责,对文家渡采砂场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附件11),正在收集相关证据。对射洪县沱牌镇通泉瑞元采砂场持过期的《四川省河道采砂许可证》违法经营的问题,工商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待水务部门对射洪县沱牌镇通泉瑞元采砂场违法经营问题处理后,按水务部门的提请意见,对射洪县沱牌镇通泉瑞元采砂场的营业执照进行变更或注销(直至吊销)。
(四)举一反三,抓好涪江(遂宁段)所有砂石企业的整改。2017年8月18日上午,经请示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周霖临、副市长邓为同意,由市水务局组织市工商、国税、公安以及相关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水务局局长召开专题会,要求按照属地原则,由各辖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全市所有河道采砂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列出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对容易整改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五)启动追责问责。经核查,文家渡采砂场存在无照经营,于2016年1月13日取得了河道采砂许可证,截至目前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沱牌镇工质所市场巡查岗位人员和分管领导存在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的规定,文家渡采砂场在未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县水务局为其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县水务局行政许可股经办人员、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存在未正确履职的问题。以上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市纪委,按程序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我市将狠抓三方面工作,从源头根治河道采砂乱象,维护涪江河道生态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全面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责任,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对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管,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二是强化联合执法。依托我市“河长 警长”模式和河湖管护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砂石企业偷采超采、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以及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等行为。
三是启动砂石经营国有化改革。我市河道采砂许可将于2018年9月底全部到期,到期后将不再进行拍卖,由相关县(区)依托国有砂石公司,统一负责辖区内砂石资源开采和经营,全面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四、回访情况
2017年8月19日上午,市信访案件办理组在射洪县沱牌镇通泉村村委会会议室,就2家采砂场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向通泉村32位村民进行了回访,表示非常满意的23人,表示满意的9人,没有不满意的(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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