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水函〔2021〕244号
射洪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报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射洪市仁和镇滩口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请示》(射水〔2021〕126号)收悉。该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10日经专家审查,依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储备项目申报的函》(川水函〔2021〕58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和《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射洪市仁和镇滩口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射洪市仁和镇滩口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射洪市仁和镇滩口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业主:射洪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射洪市仁和镇,涉及广井村、张王村、天宫村、卧龙村、滩口村、应真庙村、白象村、中房村、三溪村、凤鹤村、杨家桥村、南岳村、水头寨村等13个村。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km2,其中坡改梯49.60hm2(含石坎15.87hm2、土坎33.73hm2),保土耕作1170.50hm2、封禁治理280.00hm2、修建蓄水池10口、沉沙凼28个,排灌沟渠3.85km,生产便道3.53km,整治山坪塘2座。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12.84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52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89.84万元。
七、招标核准意见。招标范围:工程措施(施工);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待项目资金下达后,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群众投劳承诺制、项目建设公示制和资金使用报账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工程建成后,及时做好产权确认或移交,明确管护主体,落实建后管护责任,保证工程持续发挥效益;工程竣工后,及时完善、收集相关资料并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申请竣工验收。
遂宁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