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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 关于安居区新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 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7-22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水函〔2022〕165号

遂宁市仙湖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安居区新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已受理,我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四川盛达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对《报告书》组织开展了技术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报告书》(报批稿)经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居区新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位于遂宁安居区,途经拦江镇、保石镇。本项目为改建建设类项目,属线型工程,主要包括渠道整治63.50km,其中干渠整治总长57.82km、支渠整治总长5.68km。项目总占地11.16hm2,永久占地3.20hm2、临时占地7.96hm2,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项目挖方17.01万m³(表土剥离1.95万m3),填方总计12.47万m³(含表土回覆1.95万m3),余方4.54万m3,沿线低洼处回填,不设置弃渣场。本项目总投资13224.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754.06万元。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5月完工,总工期22个月(属补报方案)。项目区属川中丘陵区,土壤类型为紫色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4℃,年平均降雨量993.3mm,项目区有零星次生植被,水土流失类型为轻度水力侵蚀,土壤侵蚀容许值500t/ km2·a,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该项目《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较翔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该项目《报告书》对主体工程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内容较全面,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可行。

(三)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总体可行;该项目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1.16hm2基本合理,防治分区划分基本可行,同意执行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四)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可行,典型设计基本合理。

(五)水土保持监测目的明确,监测内容全面,监测方法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总体基本可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42.42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10.34万元,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32.0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20.00万元 、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2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508万元。

(七)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该项目在建设期间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行“绿黄红”三色评价管理,项目开工前向我局报送监测实施方案,并于每季度月初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三)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相关规定,本项目若需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批准。

(四)该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函〔2019〕160号),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报我局备案。

遂宁市水利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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