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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18 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水函〔2021283

曾焱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恳请落实蓬船灌区工程受益区县配套资金的建议》(第5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蓬船灌区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筹措情况

蓬船灌区工程是国家“十三五”期间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我市建市以来国家投资最大的单体项目,计划于2025年竣工,工程建成后能有效解决蓬溪县和船山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明显。白鹤林水库枢纽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他渠系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截至202111月底,累计完成投资29.77亿元,占概算总投资的81.14%

截至202111月底,累计到位资金296008.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8000万元;省级资金50400万元,市级资金905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3155.85万元,建设基金借款55400万元。应到位地方配套资金85975万元。其中,蓬溪县应到位配套资金68540万元,实际到位23155.85万元;船山区应到位配套资金12939万元,实际到位0万元;西充县应到位配套资金4496万元,实际到位 0万元。项目法人应筹资金58214万元,实际筹集资金55400万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蓬船灌区工程建设,多次督促相关县级政府落实配套资金。2020320日,时任副市长雷云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蓬船灌区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至各相关单位,会议明确了县级政府配套资金分摊比例、金额、到位时间,同时要求市财政局督促落实。20214月,时任副市长雷云在全市“十四五”暨2021年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财政要足额落实水利建设配套资金。2021925日,雷刚副市长调研梓桐沟水库建设情况时,再次明确要求船山区要按照市政府《研究推进四川省蓬溪船山灌区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纪要》(遂府阅〔20207号)确定自筹资金分摊金额拨付蓬溪县,同时,船山区政府表态将严格按照确定自筹资金分摊金额拨付。市水利局也多次督促船山区政府按要求落实应付配套资金。同时,市水利局也多次向水利厅李勇蔺副厅长和建设处徐波处长反映西充县应配套资金未落实问题,请求水利厅协助解决资金到位问题。20211119日,雷刚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重点水利工程推进会,我局在会上对蓬船灌区工程受益地区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提请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雷刚副市长再次要求船山区政府要想方设法在20222023年两年内完成配套资金支付,船山区政府表态将严格按照确定自筹资金分摊金额拨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力度,恳请市领导从市级层面帮助协调解决受益县、区落实配套资金问题。二是会同市财政局加强与受益县、区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推动配套资金问题解决,督促船山区、蓬溪县政府按时足额拨付配套资金。三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向上级发改部门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年度投资计划和相关资金政策支持,保障蓬船灌区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尊敬的曾焱代表,感谢您对遂宁市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蓬船灌区工程是十三五期间我市开工建设和计划于“十四五”期间竣工的大型水利项目,我局将一如既往的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加快推动该项目,争取早日运行,发挥工程效益。

 

 

 

                      遂宁市水利局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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