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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遂宁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5-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有关县(市、区)水利局,市局各科(室):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0〕383号)有关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遂宁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按时向我局报送专项整顿相关工作成果。

  遂宁市水利局

  2020年5月7日

  
遂宁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

  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消除工程建设风险,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更好地发挥工程整体效益,结合近几年水利部、水利厅稽察发现的中型水库建设管理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我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遂宁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推进小组,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罗腾亮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姚勇 副局长

  何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继业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蒲春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蒲钦云党组成员、总工

  成员:唐 辉金迎春焦逢春

  胡鹰杨静婷胡朝晖

  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规建科,由唐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韩万林、于海、蒋奉岐为办公室成员。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日常工作事务及上下联系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结合近几年水利部、水利厅各项稽察,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中型水库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水利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依照水利部、水利厅的总体部署,对“十三五”以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四川省自行投资的中型水库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整顿治理,要狠抓工程验收,以验收促整改、促进度,促使工程早日发挥综合程效益,切实解决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0〕383号)要求,有关县(市、区)水利局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压实领导和具体人员工作责任,细化完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一)市水利局全面负责完成本行政区域内中型水库的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组织、督促工作,并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指导辖区内有关县(市、区)开展整顿工作。

  (二)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按照水利部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细化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整顿工作单位责任人、承办人和具体措施,切实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三)项目法人应按照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组织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工作,对于查出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到位,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消除工程建设风险。

  四、任务分解

  全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的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期工作方面

  整顿重点:检查项目前期工作深度、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勘察设计合同执行与信用管理是否到位,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一般设计变更是否进行备案。

  责任领导:蒲钦云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二)资金管理方面

  整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挪用、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的问题。

  责任领导:蒲钦云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科、办公室。

  (三)质量安全管理方面

  整顿重点: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是否按监督计划落实,是否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是否存在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的漏洞,工程建设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各项验收是否及时;检查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责任领导:蒲钦云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市水利质量监督站、执法支队。

  (四)进度合同管理方面

  整顿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是否规范;参建单位合同执行与信用管理是否到位;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是否存在合同变更情况。

  责任领导:蒲钦云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市水利质量监督站、执法支队。

  (五)重要阶段验收方面

  整顿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关键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验收任务;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责任领导:蒲钦云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农水科、市水利质量监督站。

  五、整顿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整顿范围

  主要对“十三五”以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2座中型水库(安居区三仙湖水库,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及我省自行投资的1座中型水库(射洪市群英水库)的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顿。

  (二)整顿内容

  重点整顿中型水库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前期工作不到位;2.地方建设资金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3.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4.建设进度滞后;5.未按规定组织重要阶段验收。

  (三)整顿措施

  1.建立问题台账

  有关县(市、区)水利局要结合2016以来各类水利部和水利厅稽察发现问题,建立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台账,提出切实可行的专项整顿措施,落实各级整改责任。

  2.强化资金保障

  有关县(市、区)要明确中型水库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的责任单位和到位时限,对未按照初设批复或财评文件到位资金的项目,要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并限期到位。

  3.规范设计变更,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要按照《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逐项核查设计变更程序的规范性,及时完善设计变更程序。要贯彻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中型水库建设的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督促按照初设批复内容保质保量建设任务。

  4.按照关键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验收任务

  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19〕959号)文件中明确的各工程关键时间节点,要求限期完成工程蓄水、通水等关键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

  5.开展责任追究

  市水利局适时对有关县(市、区)开展的专项整顿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差、责任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六、专项整顿步骤

  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分4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制定专项整顿实施方案(5月15日前)

  各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内中型水库建设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中型水库名称、所属县(市、区)及专项整顿的目标、责任、内容和措施,提出专项整顿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市场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顿措施要具备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重点解决中型水库建设项目稽察和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5月15日前将专项整顿实施方案报市水利局。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5月16日至5月22日)

  各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制定的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实施方案中的目标、责任、内容、措施及工作要求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库排查突出问题,拟出突出问题清单。5月22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及突出问题清单报市水利局。自查自纠报告及突出问题清单格式见附件。

  第三阶段:分类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督促责任问题整改到位(5月23日至9月15日)

  (一)8月10日前,市水利局规划建设管理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有关县(市、区)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根据各地报送的自查自纠报告及突出问题清单,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开展情况、问题整改到位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9月15日前,针对重点、难点突出责任问题仍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再次排查,并依法依规对责任问题整改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阶段:开展专项整顿工作总结(11月15日前)

  11月9日前,各有关县(市、区)水利局对本辖区专项整顿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报告市水利局。专项整顿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有关县(市、区)水利局要切实认清本次专项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抽调专人,组成推进小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顿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有关县(市、区)水利局要按时报送整顿实施方案、排查情况、问题清单台账,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各方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监管,严肃问责

  要严格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失职、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中型水库前期工作、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进度合同管理、重要阶段验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联系人:于 海邮箱:422058166@qq.com

  电话:13980183050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型水库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0〕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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