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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全力做好在建水利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8-11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蓬灌局,各县(市、区)水利局,经开区统筹中心、高新区建交局、河东新区发改局:

近期,国内多个地区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把水利项目建设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科学有序做好在建水利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行业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切实肩负起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的疫情防控规定,积极组织水利建设项目参建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科学性。指导项目参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加强水利建设领域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

二、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全力组织接种新冠疫苗

各单位要组织项目参建单位主动开展近期返岗人员排查,暂缓中高风险地区建设人员返岗,及时掌握项目建设人员近期到中高风险地区的情况,并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社)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扎实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动员、情况摸底和接种组织工作,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做到应种尽种,有效降低感染、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疫情防控氛围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通过在项目办公场所、生活区域、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公告,组织班前学习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开展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引导项目建设人员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控知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主动防控的良好抗疫氛围。

四、认真做好个人防控措施,强化重点场所人员管理

全体项目建设人员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强办公区、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通风、清洁和消毒。严格控制或暂停人员聚集性活动。

 

 

遂宁市水利局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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