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水函〔2018〕434号
遂宁市水务局关于《遂宁富禹工业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遂宁富禹工业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遂宁富禹工业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遂宁富禹工业废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位于遂宁市经开区PCB电路板制造基地,现有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 m³/d,拟技改扩能至10000m³/d,其中外排水量7000m³/d。本项目主要接纳PCB电路板制造基地入驻企业的工业废水。你公司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经专家审查,认为《报告》基本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要求,对受纳水域的分析评价符合实际,对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详见附件)。
二、该项目建成并运行后,将有效减少上述区域的入河污染物量,有利于水资源保护,入河污染物量总量符合限排总量要求,对水生态及第三方取水基本无影响,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规定,同意该项目将处理达标的废污水在遂宁经开区龙坪街道办事处张飞梁村1社涪江右岸处通过管道自流排入涪江,排污口坐标:东经105°38′18.35″,北纬30°26′56.25″。
三、废污水浓度及总量排放控制要求:排放总量不超过7000m³/d。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CODCr:45mg/L、NH3-N:0.541mg/L、总铜:0.048mg/L、总镍:0.045mg/L、总氰化物:0.002mg/L。主要污染物最大年排放量:CODCr:115t/a、NH3-N:1.38t/a、总铜:0.12t/a、总镍:0.115t/a、总氰化物:0.005t/a。
四、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有关要求,请你公司在排污口入河位置处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识标牌和安装监控设施,并确保建设的排污口位于涪江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上,预留取样检查口,便于监测取样和日常监管,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枯水期和丰水期各一次)监督性监测。
五、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并将排污信息及水质监测数据按规定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达标排放,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六、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先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七、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附件:《遂宁富禹工业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
证报告》专家咨询意见
遂宁市水务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