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河道畅通和河流水系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为川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保驾护航,10月14日-16日,川渝两地省市县三级共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32人,开展了长江流域毗邻区(县)水行政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联合执法行动以禁止非法占用河道岸线、禁止种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高杆植物和禁止采砂等内容,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运砂,严厉打击河道乱建、乱占、乱堆、乱排等违法行为。

两省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永川松溉镇、朱沱镇,江津石蟆镇、四川合江县白沙镇沿线及长江干流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四川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林建勇处长表示:一是此次联合执法是两省市毗邻区域开展水行政执法的探索和创新,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两省市毗邻区域水事秩序的现状。三是两地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良好的交流和学习。四是建立了两省市毗邻区域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为下步开展联合执法打下良好基础。大家一致认为,为有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保证两省市毗邻区域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将逐步形成形成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