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已在水利厅网站发布,网址http://slt.sc.gov.cn/scsslt/gsgg/2023/7/12/97213d89c3ce4101ac9af8f5fab66c1c.shtml。因本年度申报流程、申报要求较去年发生重大变化,特将我市申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在乡镇一级的申报人员,首先由乡镇政府进行预审,再将申报资料报送辖区县(市、区)水利局初审。企业申报人员,首先由所在企业进行预审,再将申报资料报送辖区县(市、区)水利局初审。市直园区申报人员,首先由所在园区管委会进行预审,再将申报资料报送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初审。遂宁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预审,再将申报资料报送局人事科初审。
二、因遂宁市水利局需复核学历、学位,请申报材料中附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二维码(查询时间选最长)。
三、附件3《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内容将录入电脑系统,有严格格式、字数限制。请认真阅读附件3“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不得超出规定字数。
四、论文查重报告、社保缴费资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根据实际情况)。
五、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不作为限制性条件,但公需科目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申报限制性条件,需如实提供。
六、请县(市、区)水利局务必认真审核把关,县(市、区)水利局的考评组必须由1名分管领导作为组长,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数名组成。《综合推荐意见》和《推荐工作报告》一式2份,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七、按照水利厅要求,遂宁市水利局还将抽检、召开推荐会议审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时间紧迫,请各县(市、区)水利局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辖区所有申报材料报遂宁市水利局人事科,逾期不予接收。其中,附件3、附件6-1需额外报送电子文档。
八、水利厅将适时组织到市州实地抽检,发现职称评审申报违规违纪违法者,将严肃追究申报人和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水利厅解释为准。
遂宁市水利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25-2711534。
特此通知
遂宁市水利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