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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全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已在水利厅网站发布,网址http://slt.sc.gov.cn/scsslt/gsgg/2023/7/12/97213d89c3ce4101ac9af8f5fab66c1c.shtml因本年度申报流程、申报要求年发生重大变化,特将我市申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在乡镇一级的申报人员,首先由乡镇政府进行预审,再将申报资料报送辖区县(市、区)水利局初审。企业申报人员,首先由所在企业进行预审,再将申报资料报送辖区县(市、区)水利局初审。市直园区申报人员,首先由所在园区管委会进行预审,再将申报资料报送遂宁市船山区水利局初审。遂宁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预审,再将申报资料报送局人事科初审。

二、因遂宁市水利局需复核学历、学位,请申报材料中附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二维码(查询时间选最长)。

三、附件3《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内容将录入电脑系统,有严格格式、字数限制。请认真阅读附件3“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不得超出规定字数。

四、论文查重报告、社保缴费资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供(根据实际情况)。

五、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不作为限制性条件,但公需科目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申报限制性条件,需如实提供。

六、请县(市、区)水利局务必认真审核把关,县(市、区)水利局的考评组必须由1分管领导作为组长,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数名组成。《综合推荐意见》和《推荐工作报告》一式2份,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七、按照水利厅要求,遂宁市水利局还将抽检、召开推荐会议审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时间紧迫,县(市、区)水利局务必2023731日前,将辖区所有申报材料遂宁市水利局人事科,逾期不予接收。其中,附件3、附6-1需额外报送电子文档。

八、水利厅将适时组织到市州实地抽检,发现职称评审申报违规违纪违法者,将严肃追究申报人和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水利厅解释为准。

遂宁市水利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25-2711534

特此通知

 

 

                        遂宁市水利局

20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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