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大英县委、县政府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河长制”和环保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领导体系、相关机制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取得了实效。
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按照中省市关于河长制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大英实际,针对新时期河长制和环保工作要求,河长制领导体系及时调整。以县总河长办名义印发《大英县设立“技术河长+民间河长”的工作方案》,积极研究探索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大力解决全县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6名民间河长的聘任,设立技术河长正在组织进行政府采购。
制度机制有效落实。大英县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已组织召开县总河长会议7次、及时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始终坚持巡河问河,县镇两级河长共开展巡河2592次,其中:2018年县级河长146次,镇级河长749次;2019年县级河长184次,镇级河长723次;2020年县级河长152次,镇级河长638次,基本满足河长制巡河频次的相关要求。
始终坚持联防联动。积极落实《郪江流域河长制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强化与中江、射洪、船山等相邻区县的沟通协调,多次组织开展郪江流域联合巡查,并召开相应河长联系会,形成治水合力,共同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助推环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