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水函〔2023〕50号
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就蓬溪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蓬溪打造川中丘陵地区乡村振兴样板地的建议》(第83007号),市水利局作为协办部门,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加快推进蓬船灌区工程
2022年,西梓干渠成功试通水,白鹤林水库枢纽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蓬南分干渠主体工程完工,文吉分干渠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23年2月,蓬船灌区工程完成年度投资6250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6.95%,累计完成投资336250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91.65%。本年度,严格按照水利部挂牌督办总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优化完善后续工程计划,督促蓬船灌区管理局加快完成剩余的蓬船干渠、高同支渠、吉永支渠及分支渠3个标段建设,实现2023年蓬船灌区工程主体完工目标。
二、加快推进赤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021年12月,由市水利局组织,对赤城湖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进行了专家审查,出具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2022年7月,省农水中心组织专家对大坝安全鉴定进行了复核。2023年2月16日,受水利部大坝中心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专家组进行了现场复核,待最终批复。下一步,将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准备,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三、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本年度已下达蓬溪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3万,计划对41座小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我局将督导蓬溪县水利局用好资金、抓好项目实施,为蓬溪县乡村振兴贡献水利力量。
此函。
遂宁市水利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