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水考办〔2018〕12号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4〕10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函〔2014〕135号)和《市水考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遂水考办〔2018〕4号)要求,市水考办组织15个成员单位对各县(区)2017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各县(区)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各县(区)2017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射洪县考核等级为优秀。
2017年,各县(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水资源“三条红线”得到严格控制,水资源“四项制度”及配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2017年度全市用水总量9.03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8.9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9.2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4,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部分县(区)尚存在一些问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结合河(湖)长制强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针对考核反馈的主要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相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按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