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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4-29 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工作职责>的规定》等,现将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人口在1000人以上)责任人名单通报如下。

各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在汛期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做好责任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完成防汛保平安任务。对玩忽职守、准备不充分或指挥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请参照本通知精神落实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公告社会并接受监督。

附件:遂宁市2022年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人口在1000人以上)责任人名单


遂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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