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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3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6: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市政协八届三次全会提案办理要求,市水利局对王海波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关停市城区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的建议》(第231号)高度重视,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严格执行《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有序关停实施方案》

我局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川水函〔2019274号),以及市政府承诺,协助市住建局积极推进市城区8座自来水厂的关停工作。因当前关停8家水厂面临较大困难,经我局积极争取,水利厅同意我市按省级审批权限(3万立方米/天及以上)分批关停8家水厂,分批核发取水许可证。

市住建局制定《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有序关停实施方案》后,我局严格执行,并以此为依据,积极向水利厅对接汇报,争取到了水利厅的帮助和大力支持。水利厅同意组织取水验收,并按方案明确的2023年关停时间节点,向凤台水厂核发替代第一批、第二批拟关停的明星自来水公司一水厂、二水厂、滨河水厂、二井沟水厂、遂宁国润川美自来水有限公司一水厂等5家水厂水量的取水许可证,证件有效期1年。

二、关于严格加强取水行政执法

为办理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凤台水厂取水许可证,我局严格执行市住建局制定的《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有序关停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历年来推进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会议纪要和市住建局关停方案为重要政策依据,不再延续应于20221130日关停的明星自来水公司滨河水厂、二水厂取水许可证。鉴于目前凤台水厂与滨河水厂已实施碰管、联调,已稳定运行半年,具备向市城区供水的能力,但滨河水厂取水口仍未关闭,仍在取水的客观实际,我局已依法向滨河水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同时,通过积极争取,202328日,水利厅组织召开了凤台水厂取水验收审查会议,审查通过了该项目取水验收报告。414日,水利厅已核发凤台水厂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从2023414日至2024413日,取水量6133.6万立方米/年。

三、关于严格落实供水市场整合工作

根据职能职责,市水利局主要负责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取水许可证办理。积极推进市城区供水企业整合主要为市国资委牵头负责,我局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做好供水市场整合相关工作。

 

 

 

遂宁市水利局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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