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4〕10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遂府办函〔2014〕135号)要求,市考核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15个有关部门,对2016年度各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蓬溪县和大英县开展了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各县(区)考核结果已经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公告如下。
5个县(区)2016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安居区考核等级为优秀。
2016年度,各县(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考核目标管控、加快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重点工作措施,保障了全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顺利完成。
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部分县(区)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待健全,措施落实有待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有待加大力度。二是节水型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较低。三是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待全面推进。四是水资源保护工作有待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污染物减排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快推行河长制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遂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