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水函〔2021〕261号
船山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遂宁市船山区2020年市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遂船水〔2021〕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遂宁市船山区2020年市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地点:船山区农业产业园区永兴镇五星村,治理水土流失1km2,其中:坡改梯工程3hm²,整治山坪塘2座,截排水沟110m,沉砂池1口,保土耕作34.93hm²,封禁治理62.07hm²。项目总投资41.1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4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1.15万元。
工程建成后,请及时做好产权确认或移交,明确管护主体,落实建后管护责任,保障工程持续发挥效益;工程竣工后,请及时完善资料并申请竣工验收。
遂宁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