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水利局关于报送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总结的函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0-15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你办关于印发《遂宁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的通知(遂污防攻坚办20217号),我局结合水利行业特点,落实人员责任,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履行职责义务,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作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尾气排放检测。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落实责任和人员。202147日市水利局将《遂宁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转发到县(市、区)水利局市直园区相关单位。要求水利行业落实水利环保工作责任,明确领导、科(股)室、具体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了牵头科(股)室,并落实了人员。在水利建设工地和河道砂石开采加工场地落实施工单位和砂石开采加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法人、国有砂石公司的监管责任,并落实相应人员。  

(二)多形式宣传臭氧污染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将《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遂宁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通知》和水利厅有关文件及时传给县(市、区)和园区人员学习,宣传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政策水平。二是结合专业工作检查做好宣传。结合业务检查、防洪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宣传,宣传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好处、美化生存环境,激发水利环保人员工作热情,更进一步做好水利环保工作。  

(三)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一是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水利建设项目和砂石开采加工单位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所人有人到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获取环保标牌编码。各地每月到工(场)地进行检查和落实该项工作。在县(市、区)和园区的支持下,在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砂石管理平台公司支持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二是督促水利施工单位、河道砂石开采加工单位建立用油台账,使用正品柴油,不购买使用劣质柴油,从源头上减少可能形成破坏臭氧的超标排放尾气。  

(四)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尾气。船山区、蓬溪县水利局、遂宁经开区统筹中心、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局开展水利建设施工、河道砂石开采加工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未发现超标排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企业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铭牌丢失或字迹模糊,不能登记备案。二是一些小微型水利工程施工期短,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监管工作难度大。  

三、下一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水利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和用油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水利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减少或杜绝尾气超标排放。为减少臭氧破坏和遂宁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贡献水利力量。  

                        

 

 遂宁市水利局  

                         202110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