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水函〔2021〕225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你公司呈报的《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输水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后已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四川联合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审核通过,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输水管线工程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安居区磨溪镇、西眉镇。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①新建集气总站至气田水处理站输水管线1.2km,采用DN150的柔性高压输送复合管,输送规模1000m3/d,压力等级为2.5MPa;新建气田水处理站至排污口输水管线29.1km,采用DN150的柔性高压输送复合管,输送规模1000m3/d,压力等级为6.4MPa。②在已建的集气总站至磨147井的站内气田水干管上“T”接至新建气田水处理站转输管道,并在两段管线上设置控制阀门(至气田水处理站管线设置流量计),使集气总站气田水可分别输送至磨147井和新建的气田水处理站。
项目总占地25.91hm2,均为临时占地,其中安居区占地15.95 hm²,船山区占地9.96 hm²。土地利用类型主要包括耕地(水田、旱地)、林地、园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以耕地为主。项目总挖方10.44万m³(表土2.30万m³),填方总计10.44万m³(含绿化覆土2.30万m3)。本项目总投资3689.4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98.16万元。项目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为补报方案。方案报告书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防止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具有积极意义。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较翔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三、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该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安居区磨溪镇、西眉镇,属线型工程。项目区属川中丘陵区,土壤类型为紫色土,多年平均降水量943.8mm,属于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4℃,用地范围内林草覆盖率15.3%。水土流失类型为轻度水力侵蚀,土壤侵蚀容许值500t/ km2·a,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四、《报告书》中对主体工程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报告书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内容较全面,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可行。
五、《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基本合理,防治分区划分基本可行。
六、《报告书》对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总体可行。
七、该项目执行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适当。
八、《报告书》中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可行,典型设计基本合理。
九、《报告中》对水土保持监测目的明确,监测内容全面。
十、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总体基本可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00.82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7.90万元,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12.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19.79万元、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5.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683万元。
十一、建设单位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函〔2019〕160号),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遂宁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