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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水利局关于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蓬溪县第二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1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水函〔2021246

 遂宁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蓬溪县第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于2021616日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后已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四川润蜀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蓬溪县第二批项目位于四川省蓬溪县,涉及高升乡、大石镇、赤城镇、县城区。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高升乡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大石镇配套管网、县城区雨污管网,改造老旧管网30km。项目总占地7.66hm2,永久占地0.22hm2,临时占地7.44hm2,土地利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耕地。项目总挖方18.85m3(含表土剥离0.71m3),总填方10.57m3(含表土回覆0.71m3),弃土8.28m30.92m3综合利用,7.36m3运至蓬溪上游工业园弃土场堆存。本项目总投资679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437万元。项目已于20208月开工建设,20216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属补报方案)。方案报告书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防止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具有积极意义。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较翔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三、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该项目位于四川省蓬溪县,属线型工程。项目区属川中丘陵区,土壤类型为紫色土,多年平均降水量943.8mm,属于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4℃。水土流失类型为轻度水力侵蚀,土壤侵蚀容许值500t/ km2·a,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四、《报告书》中对主体工程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报告书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内容较全面,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可行。

五、《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基本合理,防治分区划分基本可行。

六、《报告书》对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总体可行。

七、该项目执行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适当。

八、《报告书》中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可行,典型设计基本合理。

九、《报告中》对水土保持监测目的明确,监测内容全面。

十、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总体基本可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0.37万元,主体已列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9.75万元,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0.6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9.00万元、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1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958万元(按规定免征)。

十一、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十二、该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函〔2019160号),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遂宁市水利局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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